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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9      浏览: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9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39号)要求,现就开展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首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仅限于学校首轮岗位设置已推荐二级岗,且现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人员,可申请竞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拟聘人选,应具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颁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2〕90号) 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附件1)规定的条件。申报者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一般应在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获得,所填成果截止时间为首次推荐的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三、申报程序 已推荐二级岗位的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推荐。四、材料报送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2,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请表》一式5份(表式见附件3,用标准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上述《申请表》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1份,须与申请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请于2012年7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邮箱:rsc@zafu.edu.cn.2006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按浙人社发〔2010〕37号文件和规定的程序,一并上报材料。

附件: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控制标准(试行)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请表

_32esbq4tsvo_.rar 二○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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