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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及聘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6      浏览:

各学科、系、学生办:

根据浙农林大2012169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教学科研岗位根据聘任协议,同步进行聘期目标进展情况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所有聘岗的事业编和合同制员工。

1、中层干部由组织部另行考核;

2、辅导员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辅导员岗位年度考核细则》另行考核;

3、实验员根据《工程学院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考核细则》考核;

二、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以内,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

序号

部门

参加考核人数(含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优秀人数

1

木材学科

26

4

2

工业设计学科

19

3

3

机械工程学科

23

3

4

农业工程学科

11

2

5

院办(不含中层)

7

1

合计

86

13

三、教学科研岗位考核

1、根据浙农林大〔2012〕169号文件,教学、科研和创业服务总分为60分。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各类型岗位分值。

岗位类型

教学工作占分

科研工作占分

创业服务工作占分

总分

教学型

40

20

0

60

教学科研型

20

40

0

60

创业型

20

10

30

60

2、聘期目标(科研部分)考核从2011.7.1—2012.12.31,至少完成聘期目标的40%为合格。教学工作量考核按照年度统计,育人成果可按聘期统计

3.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单项满分值=满分值/入岗满足条件数

合格分值=满分*40%

考核分值=∑单项分值*40%

如:国家级平台负责人,9级岗位,聘期目标不低于入岗条件,即:项目、论文和成果三个条件满足之二。学院设定科研部分满分值为40分。项目、论文和成果单项满分值=40/2=20分。合格分数=40*40%=16分。

4、相关说明

1)单项成绩各项排序和入岗条件相同。单项成绩没达满分的,按照数量平均计算。SCI论文数量以D区为基数,发表高于D区论文的,可以参照科研业绩点折算篇数。

2)教学型岗位和创业型岗位参照教学科研型岗位方法考核。

3)院聘教学科研岗(不含实验人员)参照学校教学科研高级岗位执行。

4)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聘期目标考核合格,但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的,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聘期目标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也不能为“优秀”。

5)聘期目标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三、今年试行网上填报个人考核表。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信息采集系统 :http://xxcj.zafu.edu.cn,(也可登陆人事网站点击“岗位聘任与考核”进入),账号密码均默认为本人工号。

2.检查个人9大模块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如不完整须补充完整,考核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期目标的完成情况时学院以此信息为准。

3.个人点击“年度考核”下的“考核表填写”,根据所聘岗位下载相应考核表填写,提交(提交文件名设为本人姓名)并打印。聘任协议没有进入系统填写的须填写完整。

4.以学科为单位将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gongcheng@zafu.edu.cn 。

四、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五、各学科、系、办于2013年1月8日前,将优秀人员名单及个人考核表纸质版1份和《2012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4)报学院王韬处。

个人没有按期提交,影响正常年度工资晋升的责任将由其本人承担

附件.rar

工程学院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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