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根据《浙江林学院关于青年教师基层锻炼的指导意见》(浙林院〔2008〕08号)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青年教师基层锻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锻炼范围及期限
年龄在35周岁以下,从事实践性较强专业的青年教师。已派出锻炼过的教师不再资助。
锻炼期限一般为3-6个月。
二、申报及实施
个人申请或学科推荐,学院审核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基层锻炼学科(专业)申报表》。学校审核后向相关学院下发审核结果并核拨培养经费,由学院落实锻炼具体事宜。
锻炼结束后,个人须填写《浙江农林大学青年教师赴基层锻炼个人考核表》(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进修学习”栏),由接收锻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学院考核汇总后上报学校。考核通知通常在年底发布。
三、培养经费及有关规定
学校按1000元/人•月核拨经费,主要用于基层锻炼人员的生活补助(住宿、饮食、交通)。其中,住宿费需提供正式发票;饮食费按照学校差旅标准核报,各类餐饮票据不列入报销范围;交通费仅限公路或铁路公共交通费。
未按计划派出人员的结余经费冲抵下年度拨款。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部)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基层锻炼学科(专业)申报表》(见附件)1份交人事处师资办,电子版发送至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63748156(9293156)
附件:基7.xls
浙江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