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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聘期目标进展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7      浏览:

各学科、系、办:

根据人事处20139号,现开展201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教学科研岗位根据聘任协议,同步进行聘期目标进展情况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所有聘岗的事业编和合同制员工。

1、中层干部由组织部另行考核;

2、校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建设负责人、硕士点负责人由学科办组织考核;专业负责人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平台团队负责人重点考核集体业绩;

3、研究中心专职人员由新农村研究院组织考核;

4、实验员根据《工程学院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考核细则》考核;

5、辅导员由学工部组织考核;

6、高层次人才考核另行通知。

、优秀比例

各部门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考核教职工人数的15%以内,具体优秀人数分配如下:

序号

部门

参加考核人数 (含实验技术岗位人员)

优秀人数

1

木材学科

28(不含刘宏治、杜春贵,含李延军、方群)

4

2

工业设计学科

19

3

3

机械工程学科

19

3

4

农业工程学科

11(不含寿国忠)

1

5

院办(不含中层)

5(不含黎海斌)

1

合计

82

12

三、考核内容与形式

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绩效、能力水平与岗位的匹配度。将个人业绩与团队绩效考核相结合,数量指标与质量评估相结合,内部评议和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以个人总结、绩效分析、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开展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个人述职,学科/学院或部门组织评议打分,提出考核意见和改进方向,学院内部公示,上报考核结果,考核情况在校内网公布。

五、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

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层次。年内新参加工作的只进行鉴定,不确定等级。聘期目标进展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层次。聘期目标进展重点考核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工作。聘期目标进展考核“合格”,但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特别是在承担公共事务方面),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聘期目标进展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

学科、专业考核排名在前40%以下的学科、专业负责人不参加评优。

六、填报考核表

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登录“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信息与聘任管理系统 ”:http://xxcj.zafu.edu.cn,(也可从人事网站左侧第四栏点击“教职工信息与聘任管理系统”进入),账号密码均默认为本人工号。

2.检查个人9大模块信息是否填写完整,如不完整须补充完整后提交,由学院审核通过。

3.个人点击“年度考核”下的“考核表填写”,根据所聘岗位下载相应考核表填写,提交(提交文件名设为本人姓名)并打印。聘任协议没有进入系统填写的须填写完整。

4.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聘期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照聘任协议网上进行。点击左侧栏“数据导出”-“个人考核”-列表右侧“个人考核”-设定时间(2011.7.1-2013.12.31)-信息汇总,生成“聘期考核表(PDF格式),打印。

5.以学科为单位将校聘教学科研高级岗位人员考核表电子版发送至:13968021954@163.com联系人:王韬。

七、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分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学科负责人等组成,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各学科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防止走过场和论资排辈,严肃考核纪律,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等违纪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给予查处。

八、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九、时间及有关说明

各学科、系、办于2014年1月2日前,将个人考核表纸质版1份和《2013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报院办王韬处。个人没有按期提交,影响正常年度工资晋升的责任将由其本人承担,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文件和《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浙农林大工程(2013)1号执行。

附件1 2013年度校聘教学科研高级岗位考核补充说明.doc

附件2 2013 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

附件3 2013年度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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