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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教职工岗位等级评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4】45号)、《浙江农林大学2014年岗位设置与聘用及岗位等级评定实施方案》(浙农林大【2014】4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学校对教职工本次所聘的岗位进行等级评定。现将岗位等级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等级评定对象

(一)学校在册在岗的省直事业编制教职工。

(二)校本部岗位的合同制教职工。

二、岗位等级申请原则

(一)每位教职工原则上只申请本次所聘岗位的岗位类型等级。

(二)中层干部因管理岗级已定,本次无需填写管理岗位等级申请表;“双肩挑”人员可申请所属学科的专技岗位等级。

(三)辅导员岗位人员申请教师岗位等级,同时申请管理岗位等级。

三、岗位等级评定程序

(一)省直事业编制教职工

1.个人申请。登录到“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信息与聘任管理系统”:http://xxcj.zafu.edu.cn,点击“岗位申请”→“填写申请表” →根据本次所聘岗位选择并下载相应申请表→打开下载的“WORD”文档申请表并修改补充完整→打印“岗位等级申请表”,签字后提交给所在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辅导员岗位等级申请表直接提交给岗聘办。  

2.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小组根据相应的权限(见浙农林大【2014】47号文件)确定应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或推荐岗位等级,

3. 各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根据相应的权限审核、审定、推荐应聘人员的相应岗位等级。

(二)校聘合同制教职工

考虑到校聘合同制教职工未参加2011年首次岗位等级评定,本次岗位等级评定,由个人直接向岗位设置与聘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合同制教职工岗级确定表》(附件3),再由人事处根据浙农林大【2014】45号文件有关规定确定相应岗位等级。

四、报名截止时间

1、教师岗位七级(含)以上、实验技术岗位、管理、工勤岗的岗级申请截止6月19日17:00,

2、教师岗位八级(含)以下的岗级申请截止6月21日11:30。

3、申请表纸质一份交至学9319.电子版发xxq@zafu.edu.cn,联系人:谢秀琴,联系电话:63740062,移动短号562856。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未聘到相应岗位人员的岗级暂不调整,待岗位明确后再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二)根据浙人社发【2013】106号文件有关规定,因年龄原因从中层干部岗位退下的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申请专技岗位等级或管理岗位等级,向所属学科、部门提出申请。

(三)“思政类”副书记(具有高级职称)需填写辅导员岗位等级申请表,由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委员会做出岗级评定。

(四)非省直事业编的高层次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团队的科研助手不参加本次岗位等级评定。

(五)专技岗位等级申请表中的获奖、项目、论文和专利等四项内容应与“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信息与聘任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一致。总项数分别控制在5项、10项、10项和8项之内。

(六)教师岗位聘任七级(含)以上的申报条件见附件2的P21,教师岗位聘任八级(含)以下的申报条件暂按《工程学院2014年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16,实验岗位聘任申报条件见附件2的P27,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申报条件见附件2的P36 ,管理人员聘任申报条件见附件2的P40.

附件:1. 浙江农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申请表(填写样表).doc

2. 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设置、聘用和岗位津贴实施办法.doc

3. 浙江农林大学合同制教职工岗位等级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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