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教育部林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
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学院(系)负责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4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委员会发布了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7年起在上海和浙江两省市先试先行,高考招生以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为主要特点。该方案的提出,对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当前开办该专业各学校的招生现状,推动新形势下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建设,适应全国高考招生体制和形式改革专业的人才培养,加强高校教师间科研、教学的交流,以及资源共享建设,进一步明确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定位及发展方向已刻不容缓。经与教育部林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定于4月2日在浙江农林大学召开教育部林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林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农林大学
国家木质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浙江省林业工程重中之重学科
浙江农林大学生物质资源化利用研究中心
浙江省木材加工产业科技创新团队
三、时间与地点
2015年4月2日上午8:30
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学9306
四、参会人员
李坚院士、张齐生院士、国家林业局领导、教育部林业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林业院校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院长(学科带头人)、浙江农林大学领导
五、会议主题
1、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更名事宜;
2、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定位及发展方向事宜;
3、专业建设其它事项。
六、会务安排
1、参会代表往返交通费自理,住宿费由会务组承担;
2、会务组安排接送机场和火车站(萧山机场、杭州火车站),请参会代表提前告知航班和火车车次等信息;
3、参会人员于2015年3月27日前请将会议回执通过邮箱、传真等形式返回会议组,以便会务组提前做好会务安排工作。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黎海斌 电话:0571—63740061,手机:15868894828,邮箱:lihb@zafu.edu.cn,传真:0571—61062735
教育部林业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
2015年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