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学校相关通知,现对做好我院2014年度各项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评比依据:
1、在符合本次各类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条件的基础上,学院根据申请者2013-2014学年成绩的总绩点排名确定获奖名单;(本通知所称绩点是学生手册中所指的除公选课和体质测试外的成绩绩点,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提供,用于评比。若学年成绩相同,则参考2014年度成绩绩点)。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学生本人申请,以奖学金为单位,根据绩点高低、各奖学金设定的具体条件确定获奖学生,初步确定各奖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后,若剩余空缺名额,则由学院根据未获推荐学生绩点高低排序,统一调整。
每位学生限申请一项,不得重复申请,也不重复获奖。
2、校外各类专项奖学金非经济困难生亦可申请(院士励志奖学金除外);各项助学金则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上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
上学年获得校长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般情况下不予参评;
4、2013-2014学年受通报批评三次(含)以上,其中14级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通报三次(含)以上的学生,不得参与本次奖学金的评比;受学校警告(含)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评;
5、欠费又未按时办理缓交手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享受各项奖(助)学金;
6、同等条件下,学生所在班级获得学风优良班级的优先考虑;
7、研究生评比参照《浙江农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生办初评,学院初审后进行公示;其中亓汉三英才奖学金推荐名单由学院公示后,经学生处初审,报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并确定获奖名单;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下载申请表(见各附件),要求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稿,签名须手写;
3、其中申请亓汉三英才奖学金的学生需附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A4打印,第三人称),主要获奖情况需附佐证材料;个人事迹应真实可靠,能全面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创新创业能力、自强不息、孝老爱亲、尊师重孝等方面的表现;
4、请各申请人于5月8日上午11:30前将申请表交各学生办,逾期不候。
奖助学金附件.zip
工程学院学生办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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