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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学院“党员示范寝室”评比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28      浏览:

为加强校园寝室文明建设,提高学生创建文明寝室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大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有效保持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举办学生党员寝室评比活动。

一、活动主题

规范寝室建设,共创温馨寝室

二、活动对象

工程学院各入党积极分子、中共预备党员、中共正式党员

三、活动形式

此次活动采取“轮建轮评”形式,一年评比两次,于每学期临近期末时评比,评比结果于期末党员会议或党校总结会上公布。

四、活动流程

(1)申报准备阶段

结合各寝室的每周文明卫生情况,学院对卫生状况不佳的党员寝室下发“整改通知单”,收到通知单的所在寝室党员要带头做好整改工作。整改通知单下发一周后,学院对有关寝室进行文明卫生复查。

(2)全面创建阶段

各党员寝室在5月25日16:30分前报送“党员示范寝室”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地址:集贤318室。学院组成专项评比小组,通过审阅材料、走访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拟定“党员示范寝室”和“整改复查不合格寝室” 名单。

(3)评比公示阶段

对“党员示范寝室”和“整改复查不合格寝室”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党员示范寝室”予以表彰,颁发奖状奖品,对“整改复查不合格寝室”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该项评比结果作为寝室学生学年内党内发展、预备转正及党员退出机制实行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申报表填写说明

(1)申报寝室至少有一名及以上入党积极份子、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正式党员。

(2)申报寝室成员应当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积极进步的政治态度,应当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热爱学习、遵守课堂纪律,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活动,关心他人,同学团结友善。在申报理由一栏中应对此进行阐述,并进行例举。

(3)申报寝室应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寝室成员所获得的各项奖励和优秀表彰,并写明获奖(受表彰)时间和获奖(受表彰)级别。须报送佐证材料复印件。

(4)申报寝室应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寝室成员在精神文明建设、学术科研(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社会实践、各类竞赛中的表现。须报送佐证材料复印件。

(4)申报寝室应在申报表中如实填写寝室成员所受处分和通报批评情况,并写明受处分或被通报批评原因以及改进举措。

(5)各党支部须对申报寝室所填写内容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

(6)评比小组讨论拟定“党员示范寝室”名单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最终意见并进行公示。

浙江农林大学工程学院“党员示范寝室”申报表.doc

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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