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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工程学院各类实验室管理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4      浏览:

各学科、专业、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含潘母岗、平山基地)开放及运行方案》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学院各类实验室管理方案,请遵照执行。

1、学院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开放。学院各类实验室疫情期间暂不对本科生、研究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统一安排;

2、教师如有紧急任务确实需要使用实验室,需在每周一17点前向所在学科专业负责人提交电子版申请(附件1),说明使用原因、时间、人员等信息,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核后于每周二上午9点前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姚立健汇报,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上报设备处,并经过消杀后方可使用该实验室。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每周二上午11点向学校设备处备案,请老师注意申请时间节点;

3、本科教学实验中心、科研实验中心公共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的消杀工作由各中心主任负责安排,科研实验中心团队实验室由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安排。要重点做好门把手、水龙头、实验台面等高频接触表面消毒工作,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4、学院将按室内面积控制实验室同时在场人数:20m2以下的原则上不超过1人;20-40m2的原则上不超过2人;40-60m2的原则上不超过4人,60m2以上的原则上不超过5人。

5、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返岗、返学条件,不具备返岗、返学条件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出入国家工程中心大楼的人员须在门卫处主动登记,注明当日体温、进入及离开时间;

6、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穿白大褂、佩戴口罩、手套、消毒物资等防护用品。申请开放的实验室如缺上述防护用品,请相关教师与院办谢秀琴联系;

7、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含潘母岗、平山基地)开放及运行方案》文件为准。

 

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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