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学院关于开展管制类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2      浏览:

各相关实验室:

根据目前安全管理形势要求及当前校内管制类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管制类化学品安全隐患,预防管制类化学品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院所有管制类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目前校内已不允许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爆炸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附件1)。近几年管制类化学品领取清单会单独发给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

二、整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购置审核和库存清理工作

严格执行管制类化学品购买审批制,统一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公安部门申请备案购买,使用人办理申领手续方可领取。截止通知发布之日,如各实验室还存有历年留存的未经药配中心审批购买的管制类化学品,请立即清点,并填写排查登记表(附件2),如没有也请“0”报告。本次专项排查后如再次发现实验室存在未经学校学院审核备案发放的管制类化学品,将由个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保管、使用、台账登记工作

1.存储保管

各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存储必须有符合技术要求、满足双人双锁的专用存储柜,有摄像头实时监控且监控录像至少保存30天。请各实验室立即对实验室专用存储柜进行摸底统计,并填写管制类化学品专用存储柜清单(附件3)(后续学校将与管制类化学品的申领挂钩)。后续如有新增,请及时编号并上报设备处备案,未备案的存储柜今后学校将不给予发放管制类药品。

2.领取使用

管制类化学品的领取使用,必须符合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使用过程中须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从药配中心领取时,必须同时携带申领表、使用登记本及上一次领取时已使用完毕的对应管制类化学品空瓶,才给予发放。

3.台账登记

管制类化学品从购买、领取、保管、使用、回收等各环节都必须建立动态台账,登记本从药配中心领取。使用人和保管人须据实、实时、双人登记,做到账物相符、流向清楚,并定期检查盘库。登记本不能随便丢失,须根据不同类别管理要求至少保存1年以上备查。

(三)进一步做好管制类化学品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学校拟邀请公安局民警、高校检查组专家、校内专家开展管制类药品系列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各实验室要加大实验室管制类药品管理宣教力度、广度,确保学院相关人员全面掌握管制类化学品管理规定及要求。

三、有关要求

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本次管制类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按照要求深入开展本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安全隐患大排查,填写隐患排查报表(附件4),切实落实整改,推动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学校学院也将在暑假前,召集校内外专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

请各相关实验将附件2—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于7月6日上午11:00前谢秀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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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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