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关于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28      浏览:


各学科、实验中心、办公室: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意见》(浙农林大〔2022〕63号)、《浙江农林大学学院(部)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农林大〔2022〕80号)、《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2022〕10号)等文件和《浙江农林大学第四轮岗位聘任公告(第13号)》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1.专业技术岗范围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教师岗、辅导员岗、实验技术岗及其他专业技术岗。

2.现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首聘期未到的协议工资制人员(含特设岗位)、全职外聘人员不参加此次岗位聘任。

二、岗位设置及岗位聘任条件

详见《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基本职责与基本任务》(浙农林大〔2022〕80 号)(系统已设置)和原学科或实验室所属学院2018年制定的基本申报条件【见《工程学院2018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农林大工程〔2018〕7号)(附件1)和《浙江农林大学理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方案》(浙农林大理〔2018〕5号)(附件2)】

三、聘任程序

1.根据“责权统一、逐级聘任”原则,按照公布岗位、个人申请、资格审查、评议聘任、公示公告等基本程序进行。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由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以下简称学院聘任小组)评审、排序推荐后,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委员会评定并公示。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由学院聘任小组评聘并公示,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所有岗位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岗位申报程序要求

1.个人申请。个人登录学校门户网站,通过“岗位聘任个人申报”系统进行岗位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3。

2.资格审核。学院对照《浙江农林大学岗位聘任基本条件、基本职责与基本任务》(浙农林大〔2022〕80 号)和学院设置的聘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评聘。学院依据制定的聘任办法组织评聘。

4.上报评聘结果。经学院确定的拟聘(或推荐)人员,通过岗位聘任系统在线上报。拟聘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个人申报表(即《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申报表》),经个人签字确认、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学院报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5.审定聘任。拟聘人员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聘任。

五、聘任进度安排

岗位级别

具体内容

初步时间安排

教师三级岗

个人进入系统提交申请表

6月29日前

学院资格审查、汇总材料

6月30日上午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推荐人选

6月30日下午

教师四级岗及以下

个人进入系统提交申请表

7月2日前

学院资格审查、汇总材料

7月3日

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评聘

7月4日

六、其他说明


1.本轮岗位聘任所涉及的工作业绩材料为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各学科、实验中心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一式1份于7月5日前报送学9319。



红是一世手机版足球网岗位设置与聘任小组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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