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A类或因意外造成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学生(免学费专业的学生除外)。获得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一档助学金的同学无特殊情况不再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二)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3.诚实守信,生活节俭,道德品质优良。
(三)材料报送和要求
请申请同学于1月17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纸质版交至学九323,联系人:陈天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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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