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2      浏览:

各班级:

精准认定学生资助对象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为认真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合理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学生资助对象身上,学校拟启动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 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生资助对象是指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认定原则

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保障型和发展型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三、认定程序和标准

(一)学生如实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附件1),各班级收齐后待专业评议小组评定后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和在校期间消费情况等,综合考量,确定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及档次,并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具体认定程序与标准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规定》(附件2)进行。

四、材料报送时间

(一)2016级-2019级:各班级于928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纸质表及《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数据统计表》(附件3)、《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基础信息表》(附件4)及《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录入》(附件5)电子版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二)2020级:各班级于10月12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纸质表及《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数据统计表》(附件3)、《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基础信息表》(附件4)及《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录入》(附件5)电子版交给2020年级辅导员。

三、相关要求

请各班级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务必认真、客观、真实填写各项信息,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既不能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认定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浙江农林大学本科学生资助管理规定

3.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数据统计表

4.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基础信息表

5.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信息录入

工程学院学生办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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